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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发布虚假广告诈骗 情侣双双进班房

发布日期:2018-04-24 作者:钱向荣 曹晶鑫 阅读:791

  一对小情侣在微博上发布虚假广告销售“美颜手机”,诈骗13起骗取3.6万余元。近日,通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网络诈骗案并当庭宣判,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黄某、陈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和3年3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黄某、陈某是一对情侣,两人刚刚二十出头,均系广东汕头人。2017年3月至5月期间,一心想发财的黄某和陈某利令智昏,随机注册新浪微博发布虚假销售美颜手机的信息。张某等人看到信息后通过微信与黄某、陈某联系,两人利用语音聊天、拍摄小视频、伪造快递单等手段骗取张某等人的信任,张某等人将钱通过支付宝、微信账户转账给黄某、陈某,二人得手后立即拉黑被害人。这对情侣通过上述方式共诈骗作案13起,骗得36560元。同年5月17日,黄某、陈某遭举报后被通州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庭审中,在铁证面前,两人当庭均表示自愿认罪,通州法院遂以诈骗罪作出以上判决。

  法官提醒广大市民,网购时应该要擦亮眼睛,理性消费,不要盲目贪图小便宜,防止上当受骗。例如在网购前应当查询了解产品信息,咨询厂商,关注客户评价内容,鉴别广告内容真伪。一旦发现虚假广告,要注意搜集保存证据,积极举报维权。例如电子证据保存、购物小票、聊天记录截屏、微博留言等。同时,也呼吁微博运营商严格审核广告、产品信息,看其是否符合《广告法》规定,对于虚假广告应当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