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区公安局依法对涉嫌危险驾驶罪的七旬老汉朱某立案调查。相关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书显示,案发时朱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96.8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4月2日晚七点半左右,朱某酒后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由西向东行驶至张芝山镇健康路邮局门口时,被正在此处开展酒驾查禁行动的执勤交警一举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朱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81mg/100ml,达到了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民警在调查的过程中还发现,朱某不但无证醉驾,驾驶的还是一辆已达报废标准的摩托车。更令民警大跌眼镜的是,朱某还曾于2011年2月、2013年10月、2016年2月三次因酒后驾驶被交警部门查获,这回已经是第四次。
据了解,朱某家住张芝山镇塘坊村,已年过七旬,身板还算硬朗的他平日在一家民营小企业的食堂内打杂。案发当晚,朱某在朋友家小聚,席间一高兴就喝了不到半斤白酒,随后他驾驶摩托车返家,在途中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