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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深入开展“孔明灯”禁飞活动

发布日期:2018-03-05 作者:吴庆华 阅读:1200

  元宵节期间,通州供电营业部联合区安监、市场管理、公安、城管等执法部门,展开禁放孔明灯专项整治工作。

  元宵佳节多有燃放孔明灯现象。孔明灯飘起后升高可达数百米甚至千米,遇到高层建筑及落在可燃物上极易引起火灾,遇到电力线路及设备极易引发停电事故,对电网和设备安全运行带来严重隐患。

  为了强化电力设施保护和及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2月底,我区电力工作领导小组发文要求全区各镇(区、园、街道)加强辖区内禁放“孔明灯”专项工作宣传,通过广播、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禁止销售和燃放“孔明灯”,营造保护电力设施人人有责的氛围。同时,通州供电营业部还协同相关部门,专门制订专项巡视计划,细化到台片,包干责任到人,确保设备全部巡视到位;对农村各条过境线路,各变电站进行重点盯防,安排不同班次人员交叉互巡;根据燃放孔明灯的时间特点,在每天白天特巡一次的基础上,每晚17点至22点之间组织多轮次特巡,监控变电站及其附近天空中孔明灯情况,严密防范各过境线路附近及上风侧孔明灯飘入情况。

  截至3月1日下午,通州供电营业部会同各驻地执法机构查封各出售点上百个,收缴成品孔明灯6000多只,悬挂宣传横幅近百条。各台区责任部门还充分利用微信等平台,宣传孔明灯对电网安全运行的危害,从源头上降低孔明灯风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