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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33天后再醉驾拒不配合终将受罚

发布日期:2018-02-14 作者:王春香 高莉雯 丛梦颖 阅读:1022

  时隔33天,通州籍男子吴某再次因醉驾被警方查获。2月7日,南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物证鉴定室出具的鉴定结果显示,案发时吴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32.7mg/100ml,已达醉驾标准,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2月2日晚,区公安局城区交警中队的民警在新金路新瑞广场路段执勤时,发现一辆苏F号牌的小型轿车行驶可疑,便立即上前检查。车门一打开,浓重的酒味就扑面而来,民警提出对驾驶人进行呼吸式酒精测试,吴某一下子变得神情紧张,言辞闪烁。在民警的劝说和示范下,吴某无奈进行了测试,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66mg/100ml,涉嫌醉驾。民警将吴某带到区人民医院抽取血样,吴某仍然不配合医务人员登记信息及采集血液,磨蹭半天才接受抽血。

  最终,吴某如实交代了自己醉酒后驾车的违法事实。当天中午11时左右,他在朋友家吃饭时喝了约半斤白酒和两瓶啤酒;晚上6点多,吴某和朋友在金沙某酒店吃饭,期间又喝了一瓶半啤酒。连续喝了两顿酒的吴某仍然心存侥幸,在晚饭过后驾驶车辆离开。

  经过调查,更让民警大跌眼镜的是,吴某曾于2017年12月30日因醉驾被南通交警四大队查获,目前仍处于取保候审阶段。然而时隔33天,驾驶证还处于扣留状态的吴某依然不知悔改,再次因醉驾被警方查获。

  警方提醒,春节期间走亲访友难免推杯换盏,但一定要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