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公路管理站路政工作人员一个多月“锲而不舍”的追偿,一起因单方面交通事故、当事人不积极配合索赔的损害路产案件终于尘埃落定。12月25日,信达财产保险南通支公司把损害石金线龙凤桥桥栏杆理赔款3100元汇入南通市通州区公路管理站指定的区财政账户。
11月18日,区公路管理站十总路政管理中队路政工作人员巡查石金线时,发现8K+300米处右侧龙凤桥栏杆损坏。工作人员立即与辖区交警中队取得联系,得知桥栏杆系一辆货车于11月17日下午单方面发生的交通事故所损坏,交警已处理结案并下发事故认定书,但当事人未按照公路法律法规规定向公路管理部门报告。
随后数天,路政工作人员根据交警提供的电话多次联系车主,讲明损坏公路附属设施应予赔偿,如不及时修复,极易发生二次事故,影响公路安全畅通,但车主每次都找理由推脱。在这期间,区公路管理站对石金线龙凤桥桥栏杆破损处设置了警示标志,出动工作人员对其进行维修,在短期内维修完毕,避免了交通事故的发生。
经过路政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时至12月22日,区公路管理站、车主及保险公司三方签订了一次性赔偿协议书。12月25日,历经37天,区公路管理站的追偿款终于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