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我区对城区为民路与希望路口西南侧的一座18米高的三面高立柱广告设施进行了拆除。
该广告设施建于2009年,由于体积较大,使用时间较长,又临近路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根据南通市通城整办【2017】11号文件和上级指示精神,区城管局对该设施进行了拆除。
据了解,除去正在拆除的这座广告设施,今年我区已拆除5座高立柱广告设施,其中十总镇4座,高新区1座。区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户外广告规范化管理要求和城区安全形势,下一步还将对城区剩余的5座高立柱广告进行有序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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