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好后悔,我知道自己错了,希望法官给我一次改过的机会!”12月4日下午两点多,通州法院第三审判庭,被告席上的季某痛哭流涕,悔不当初,但为时晚矣。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季某今年38岁,家住西亭镇,原本在外打工的她这几年染上赌博恶习后,就再没出去工作过,并且到处编造各种谎言借钱用于赌博。2014年1月至2016年7月期间,季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先后编造“借钱给老公发工人工资”“帮朋友借钱”“孩子上学”“家人生重病”等理由,向被害人姚某、徐某、顾某等人实施诈骗作案13起,共计骗得人民币127500元。由于所骗钱款被季某用于赌博输掉了,无力偿还。2016年8月至12月,被害人顾某、刘某、汪某等人陆续向警方报案。2017年1月19日,警方将季某抓获时,季某还在某酒店赌桌上“酣战”。
法院审理认为,季某虚构事实,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令人深思的是,审理过程中,当公诉人讯问季某知不知道赌博是什么行为、为什么要向这么多人借钱、想不想还钱时,季某的回答是:“我知道赌博是违法行为,而且打牌根本赚不到钱,但我已经有瘾了,输钱了就想翻本,我也知道自己根本就没有能力来还钱,而且已经欠了这么多钱了,也不打算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