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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城区停车秩序管理和部分路段实施机动车单向通行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7-11-21 阅读:835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道路通行效率,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实际情况,现就加强城区部分道路停车管理和调整交通组织,通告如下:

  一、机动车驾驶人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行并在指定地点停放机动车。

  二、机动车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不得停车(停于停车泊位内的除外)。

  三、机动车在设有禁止驶入标志、禁止转弯标志标线的路段,不得驶入或转弯。

  四、在以下路段车辆停放或临时停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项处以一百元罚款,并按照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记3分:

  1.大庆路(翠园路至交通路);

  2.公园路(建设路至交通路);

  3.南山路(新金路至大庆路);

  4.松龄巷(建设路至公园路);

  5.报社巷(全路段);

  6.青年巷(全路段);

  7.北山巷(全路段);

  8.北川门东巷(全路段);

  9.北川门西巷(全路段);

  10.金都华庭小区东侧南北无名巷(全路段)。

  五、机动车在以下路段行驶时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项处以一百元罚款,并按照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记3分:

  1.公园路(建设路至交通路)实行机动车由西向东限时单向通行(上午7:30~9:00,下午15: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其余时段双向通行;

  2.松龄巷(实验幼儿园东侧南北路)全天候实行机动车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3.北川门东巷(北山巷至北川门西巷)全天候实行机动车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4.北川门西巷(北川门东巷至金都华庭小区东侧南北无名巷)全天候实行机动车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5.金都华庭小区东侧南北无名巷(北山巷至北川门西巷)全天候实行机动车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六、上述路段涉及学校门前道路接送学生车辆临时停放的,以现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为准。

  七、本通告自2017年12月20日实施。届时请广大交通参与者注意交通标志、标线的变化,自觉遵守,文明交通。

  特此通告。

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