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0月31日从区商务局获悉,近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国家粮食局等部门联合发出通知,2018年继续在小麦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通州也在此范围内。具体政策为:当年生产的小麦(国标三等)最低收购价为每斤1.15元,相比今年下调0.03元。
实行小麦最低收购价即托市收购,对保护农民利益、防止“谷贱伤农”和后期小麦市场价格走势有着重要意义。区商务局粮食购销调控科科长包献飞告诉记者,“普通收购可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购价,而托市收购国家有严格政策规定,当市场小麦价格低于国家最低收购价格水平时,国家确定的部分粮食主产地启动托市收购预案,相关获得收购资格的粮库按照托市收购政策和标准收购农民余粮。”据介绍,2018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是综合考虑粮食生产成本、市场供求、国内外市场价格和产业发展等各方面因素,经国务院批准实行。“在小麦即将开始大面积播种之际,国家出台明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对引导农民合理种植、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包献飞说。
据了解,从2006年开始,我国小麦最低收购价持续上涨,收购价已由2006年的0.69元/斤(混麦,国标三等)提高至1.18元/斤,2014年至2017年,一直稳定在1.18元/斤的历史高点不变。对此,包献飞认为,在我国棉花、大豆已经实施目标价格改革,油菜籽、玉米已经取消临时收储政策的情况下,只有作为主粮的水稻与小麦仍在采用最低收购价制度,说明国家十分重视粮食安全,以及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和增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