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记者从区总工会获悉,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工会“送温暖”活动正式启动,困难职工调查摸底与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申报工作将严格按照“实名制、先建档、后帮扶”的原则进行,符合申报条件的困难职工可于11月底前将相关资料进行上报。
据了解,本次救助对象主要有:困难职工、特困职工和困难劳模。申报困难职工要求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低保标准的两倍,同时还须符合另外三种情况中的一项:因本人或家庭成员突遇重大意外事故和自然灾害等,造成生活困难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阶段以上全日制教育,支付学费特别困难,不经救助面临辍学的;丧偶或离异后未再婚的单亲职工,独自抚养在读高中及以上子女上学的。申请特困职工要求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低保标准的1.3倍,同时还须具备其他三种情况中的一项(同上)。困难劳模要求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低保标准的两倍,且家庭成员患有影响工作的慢性病,或家庭遇突发事故。
另据了解,此次符合元旦、春节期间“帮扶送温暖”活动的困难职工须本人自行申请,上报时必须如实填写《2018年度通州区困难职工申报表》中的各项内容,同时提供困难职工本人和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申请救助报告以及低保、疾病、伤残、意外事故、子女入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经企业工会、镇(区、园、街道)总工会复审盖章逐级上报,最后由区总工会调查核实公示后确定帮扶对象。
区总工会相关负责人提醒,申请特困职工时,职工本人或配偶、子女患有四类重大疾病和子女上高中的单亲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可放宽到低保标准的2倍;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低保标准的家庭和已享受城乡居民低保待遇的困难职工家庭,不得申报特困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