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南通州网!

动真格!我区重拳打击非法网约车

发布日期:2017-09-26 作者:顾艳 顾明峰 阅读:1448

  9月20日,一辆没有网约车运营资质的专车在南通兴东国际机场营运时,被区运管处查获,处罚1万元。

  网约车经营服务是指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整合供需信息,使用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提供非巡游的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经营活动。根据南通市出台的《南通市市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网约车经营人需要申领网络预约出租车运输证和驾驶员证。网络预约出租车运输证在区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即可申领,但申领的车辆必须具备初始购置价格不低于12万元,使用时间不超过3年(自《机动车行驶证》注册日期起算),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等条件,经营区域包括南通市崇川区、港闸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通州湾示范区、通州区。网络预约出租车驾驶员证则要在南通市运管处申领。据了解,我区拥有网约车合法经营条件的车辆仅34辆,诸多不具备经营许可的车辆浑水摸鱼,借助注册的网络平台非法接单拉客。

  为保护合法经营者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党的十九大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从9月20日开始,区运管处联合公安部门,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打击非法网约车专项行动。本次整治行动重点打击未取得网约车经营手续的车辆以及擅自悬挂、设置“出租车”“滴滴出行”“滴滴代驾”和空车牌等标志标识等违法行为,每起罚款1~3万元。目前,已查处31起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维护了全区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