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基本药物制度降低就医费用
人物简介:单正英,女,因慢性胆囊炎急性发作于上月住进城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手术治疗,7天共花药费864元,比实行基本药物制度之前降低了30%。
实施情况:2011年4月起,我区在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全区15家镇卫生院、6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其24家分支机构和224家村卫生室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基本药物统一从省基药平台采购,除麻醉、急救药品(零差率销售)外,不得使用基本药物目录以外的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
2014年12月起,我区实施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以及5家中心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使用的所有药品(除中药饮片和医院制剂外)实行零差率销售。区人民医院、中医院配备并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各中心医院基药使用比例不低于50%。
区卫计委医政科科长顾东烨说,实施基药制度后,群众在基层医疗机构就医的药品费用明显降低,到2016年底,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均次费用由95.05元/人次降至76.84元/人次,下降19.2%,其中药品由61.17元/人次降至43.3元/人次,下降29.2%;出院者均次药品费用由1792.01元/人次降至1582.96元/人次,下降11.67%。
目前,我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共1120个品规。自实施基药制度以来,我区累计从省医疗机构药品(耗材)网上集中采购与监管平台采购药品约12亿元,各级财政累计下拨基药制度补助资金81852万元。
百姓评说:“看病更便宜了,我们老百姓得实惠了。”邱宏会是十总镇志新村居民,他觉得基药制度真是百姓的福音。他的话得到了村民吴云的赞同:“政府想得真周到,我们的看病负担减轻了不少。”
城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杨红娟说,刚实行基本药物制度时,就经常听患者们说“药怎么这么便宜”,“农村百姓尤其是老人,有病舍不得看,实行基药制度对他们来说意义尤为重大。”杨红娟深有感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