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购买到的品牌服装竟是假货!而且这不是出自服装小店和路边小摊,而是大型超市品牌销售专柜。近日,通州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对被告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处以刑罚。
据了解,“史努比”文字、字母、卡通图案和字母组合等系列注册商标所有权人均系美国花生漫画公司。上海某服饰有限公司经美国花生漫画公司授权,成为在中国的制造、销售代理商。2011年初,南通某公司获得上海某服饰有限公司许可,在南通地区开设“史努比”品牌服装直营店或下游点,并在某大型超市开设了“史努比”品牌销售专柜。
由于品牌服装利润率低,2014年4月起,南通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张某为牟取非法利益,竟然玩起了销售假品牌的伎俩。他们从常熟等地购进非“史努比”品牌服装,再通过网络购买“史努比”系列商标标识、产品说明书以及“上海某服饰有限公司”等字样的洗涤标进行贴牌替换,并将假冒服装在品牌销售专柜销售,至案发时销售额为34116元。2016年1月19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查扣南通某公司未及销售的假冒“史努比”商标服装195个品种共计3784件,并依法予以处罚。
通州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单位南通某公司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张某作为被告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照该规定,也应予惩处。遂判决南通某公司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罚金十六万元;被告人张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六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