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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期间肇事逃逸 小伙将被吊销驾照并拘留

发布日期:2017-07-03 作者:王春香 沈罡 季婷 阅读:1096


  6月25日,来自重庆市潼南县的小伙子李某在大量的证据面前,对前一日晚间自己交通肇事逃逸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李某也将面临着行政拘留及依法注销驾驶证的处罚。

  6月24日晚上十点钟左右,李某驾驶一辆白色越野车由东向西行驶至川姜镇磨框大桥路段时,与一辆由西向东左转弯朝北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电动自行车上的樊某夫妇腿部均受伤较重。肇事之后的李某想到自己的驾驶证还处在实习期内,因为害怕竟然选择了驾车逃逸。区公安局川姜交警中队的民警接到报警电话后迅速赶往现场,并协助120急救车将樊某夫妇送往医院救治。

  经过对现场的仔细勘察,处警民警在电动自行车右侧踏板处的铝合金护圈上发现了一些白色油漆的痕迹,据此初步判定肇事车辆为白色。随后,办案民警调取了案发现场周边的电子监控记录,很快就将嫌疑目标锁定在李某名下的一辆白色越野车上。25日上午,李某到川姜交警中队接受调查,但心存侥幸的他仍然辩称自己并没有察觉到事故的发生,对自己主观逃逸的违法情节避而不谈。面对这种情况,民警结合涉案车辆右前部位的损坏情况,再加上政策攻心,最终李某承认了自己的违法事实。按照相关规定,李某将面临1000元至2000元罚款,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同时,他的驾驶证在被一次性记12分后还将被依法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