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区城管局举行“城区机动车辆停放服务管理”新闻发布会。会上,区城管局局长周建清通报了实施机动车停放服务管理的区域、模式、方法、收费标准等相关情况。
前期,区城管局通过网络、报纸向社会公开征集治理城市管理难点“金点子”,并会同区公安局、区住建局、金沙街道、金新街道等部门和单位对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管理进行了广泛调研,形成了具体的实施方案。
按照方案,我区拟在城区新建4处停车场,改建22处停车场。新建的4处停车场分别是交通南路的交通新村停车场、银河路的亚细亚大酒店西侧停车场、澜沧江路西太湖路南的育才停车场和澜沧江路与朝霞路口东北角的霞中停车场。拟改建的22处停车场分为路内停车场、路外人行道停车场和专有停车场,3个月内以管理为主,4~6个月为试行收费过渡期,6个月以后全面收费。
此外,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将按政府指导价采取计时方式收费,小型车收费标准为:道路(含路肩)中心区域首小时内5元,首小时后2元/半小时;其他区域首小时内4元,首小时后2元/半小时。车辆连续停放24小时以内的,道路(含路肩)临停泊位最高收费为40元/辆;停车场最高收费为20元/辆;连续停放超过24小时的,超过部分按标准重新计费。中大型车停车收费标准按小车收费标准的两倍收取。
“目前停车场正在加快建设,我们将遵守有关价格管理规定,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收费管理方式。通过停车服务管理收费,进一步提高市民素质,让我们的城市秩序更加规范,交通更加顺畅。”区城管局局长周建清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