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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区四名残疾人考生享受高考“特权”

发布日期:2017-06-05 作者:钱向荣 瞿常连 阅读:835


    记者6月2日从区教育局招生办和区残联获悉,我区今年继续对符合高考报名条件、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残疾人考生提供必要条件和合理便利,共有四名残疾人考生可享受“特权”。

    这四名残疾人考生有的是听力残疾需要申请免考英语听力、佩戴助听器;有的是肢体残疾需要延长考试时间、携带特殊桌椅等。

    据了解,为保障残疾人平等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2015年教育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出台了《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暂行)》,规定从2015年高考开始,各级教育考试机构需根据残疾考生的残疾情况和需要以及各地实际,对符合高考报名条件、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残疾人考生,提供一种或几种必要条件和合理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