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的相关工作安排,5月1日起全国所有市县停发旧版房产证、土地证,颁发新证。这就意味着,以后买房子拿的是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将停止颁发。随即,网络热议“房产证即将下岗”“房产证上有你的名字≠房子是你的”等内容,那么这些说法是否都正确呢?新的不动产权证与房产证到底有何区别?日前记者采访了区相关部门,就新政进行解读。
新不动产登记我区已实行一年
选房、购房、收房后,自然要办理产权证。事实上,早在2016年底,全国大部分地区就已经不再颁发房产证。据国土资源部官网消息,截至2016年年底,全国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颁发新证、停发旧证”地市已经达到100%,除西藏部分县外。
我区更是在去年5月就已正式启动该项工作,成立了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以宗地为单位进行数据整合26576宗,将不动产登记业务划分成20个一级类、65个二级类。市民贝丽前段时间刚在城区购置了一套新房,“原来办证分散在不同部门,得两边跑,现在只要跑一个地方,省了不少路程、时间,直接交了税就来办证,很方便。”
据了解,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可以替换老百姓手中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房产证、宅基地使用权证等多个证书。自中心成立以来,已累计受理各类登记业务35045件,出具查询证明36600余份。
现有各类不动产权证书继续有效
翻看不动产权证书,封面与老房产证有些相似,鲜红的封面上印着国徽,下方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字样,但新证内页的记录信息更加全面、详细,在房产证基础上,增加了不动产单元号、使用期限等内容。不动产单元号由一串28位的数字组成,如同房子的“身份证号”,全国唯一,保密性更强。“两证合一之后,现在的不动产权证书涵盖了房屋、土地信息,用途、面积统一记在一页上,方便了群众,也方便了我们进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张德华告诉记者。
新版证书出来了,老证何去何从?根据2015年2月发布的《国土资源部关于启用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试行)的通知》,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手续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也就是说,现有各类不动产权证书继续有效,等到需要进行房屋产权变更或买卖房屋时,再申领新证即可。老证依旧具有法律效力,无须更换。
房产所有权若不一致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以往生活中,准新人结婚买房,房产证上争署名的事例屡见不鲜,甚至还没买,有些家庭内部就已经开始“暗潮涌动”。所以,网传“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不再重要”“房产证没有你的名字也无所谓,但是一定要在不动产登记簿上有你的名字”立马引发关注。
根据有关规定,房产所有权的最高效力来自于房产登记,房子作为不动产物权,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需要经依法登记才会发生法律效力。房产证应与不动产登记簿两者记载一致,如若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所以,这就为什么网传“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不再重要了”,不过,在绝大部分情况下,房产证上与不动产登记簿上的信息是一致的。“首次进行不动产登记时,购房合同上购房人是谁,不动产登记时就会登记谁,如果需要在不动产登记簿上增加名字,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并经过审核。”张德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