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下午,家住先锋街道的葛小姐领到了我区第一张网络预约出租车运输证,她所拥有的白色大众小型轿车成为我区第一辆合法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
为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根据国务院、交通运输部、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出租汽车行业发展、改革等相关意见以及对网约车经营服务的管理办法,南通市人民政府于2月28日正式出台了《南通市市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并于4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区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作为市交通运输局在通州设立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办理点,积极组织窗口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及时做好对外宣传解释工作,以便为市民提供便捷的服务。
“网约车”运输证申领条件与“巡游车”相比,必须具备车辆初始购置价格不低于12万元,车辆已使用时间不超过3年(自《机动车行驶证》注册日期起算),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等条件,经营区域包括南通市崇川区、港闸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通州湾示范区、通州区。截至目前,我区已有10名车辆所有人通过“南通市运输管理处”微信公众号提交预申请,6人通过初步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