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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瓶造假酒2000瓶 男子获刑三年半

发布日期:2017-05-09 作者:钱向荣 金永南 阅读:750


    2016年,浙江男子何某4个月内造假酒500多瓶,被通州法院以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3.5万元。近日,浙江男子王某步其后尘,造假酒2000瓶,同样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

    据了解,王某2014年曾因诈骗罪被当地法院判处管制一年。2016年9月至12月期间,王某以120元每月的租金,在兴仁镇租用了一处民宅,并在网络上购买用于制造假冒“海之蓝”“天之蓝”“梦之蓝”“五粮液”白酒的空酒瓶、包装、制作工具等材料,用洋河大曲、尖庄等低档白酒灌装制造“五粮液”“梦之蓝”等高档白酒。2016年12月5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进行检查时,现场查获王某已灌装的“五粮液”52度白酒、“梦之蓝M6”40.8度白酒等假酒1900余瓶。经鉴定,上述查扣的灌装白酒市场零售中间价为434228元。对于这种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何某及王某这对“难兄难弟”面临的不仅是承担刑事责任,还将被追究民事经济赔偿,真是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