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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交易平台骗取客户资金1585万元

发布日期:2017-03-20 作者: 曹抒雁 金永南 阅读:718


九名“80后”搭建虚假的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平台,以“现货交易”为名,通过人为操纵“走势图”骗取客户资金,非法牟利1585.11万元。3月14日,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巨额诈骗案件,九名犯罪嫌疑人受审。

来自重庆市的陈某等九人以他人名义注册成立湖南丰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购买了现货连续电子交易系统软件及服务器,搭建“湖南丰羽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平台”。自2014年5月至2015年8月,湖南丰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没有实物对应的白芍、野菊花、甘草、五味子、白薇等中草药为交易对象,采用T+0模式,以集中竞价的方式进行交易。通过发展代理商,招募“业务员”,利用网络及通讯工具发展客户加入电子交易平台。

当客户登录平台进行小额入金操作时,平台便会给客户发送操作指令相同的方向操作行情,保证客户获利。再以回访、推荐指导老师等名义试探客户的资金量。当其判断客户已将最大可用资金投入平台账户后,通过后台查看客户的资金状况及建仓、持仓情况,利用资金及杠杆优势,按照与客户的操作相反方向操作“走势图”,造成客户在交易中亏损的假象,骗取客户资金,共计获利1585.11万元。九人按照其各自的股权比例,将非法所得进行分赃。公安机关陆续将犯罪嫌疑人抓获。

区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认为,被告人陈某等九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各被告人的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各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