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区财政局获悉,我区近日出台了《南通市通州区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大幅提高了四类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标准,惠及对象9000余人。为此,我区将新增财政支出1500万元。
近年来,我区始终将民生保障摆在财政支出的优先位置。根据新《办法》,我区将增加个人门诊医疗费用补助。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特困供养人员和孤儿、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20世纪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特困职工及其家庭成员等四类人员中,患有恶性肿瘤、尿毒症、白血病(血友病)等规定病种的,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等待遇后,个人门诊医疗费用按70%给予补助,年度累计最高额度为5000元(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血透治疗的,年度累计最高额度可放宽至50000元);患有其他病种的,个人门诊医疗费用补助年度累计最高额度为1000元。
此外,医疗救助封顶线大幅提升,由去年的4万元统一调整为我区当年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的50%约7.5万元,同比增长近一倍。
新办法实施后,我区年医疗救助款项将比去年增加约1500万元,同比增长超60%,进一步保障了全区困难群众医疗救助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