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顾祖林参加巡考。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人大常委会的人事任免工作,更好地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促进被任免人员增强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提请任命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的办法规定,此次对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34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据了解,此次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内容分为公共部分法律和相关部分法律,考试范围由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根据不同对象和国家立法、时事政治的发展变化情况适时调整。考试合格者,提请机关方可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