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南通州网!

企业拖欠社保费首次被强制入库

发布日期:2017-02-24 作者:徐艳梅 张锋兵 阅读:421

2月21日,我区一重工企业拖欠的职工社会保险及滞纳金28万元,被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入库,这也是通州地税与法院联动强制执行社保费以来的首笔入库,有力地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这个重工企业连续拖欠数月职工社会保险费21.95万元、失业保险费2万元。区地税局及时与社保中心核准了欠费数据,向该公司发出《责令限期缴纳通知书》,并多次走访企业,约谈企业负责人、财务会计,对其银行账户进行强行划款,采取多种措施但仍有欠费。于是通州地税向企业送达了《提供社会保险费缴费担保告知书》、《社会保险费征收决定书》、《社会保险费履行义务催告书》,但该公司仍未缴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通州地税将相关资料整理归档,依程序向区人民法院申请立案,并提请强制执行。

社保费征缴是关乎职工养老、医疗、失业等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因承担征收的税务部门无强制执行权,少数单位长期拖欠,长期以来一直没有切实可行的办法。去年8月,通州地税局与区人民法院实施了联动协作机制,对长期拖欠社保费缴费人实施强制执行。这不仅震慑了其他欠费人,更维护了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

在执行过程中,区人民法院得知该公司在一单位有一笔款项待收回,法院第一时间对该款项进行冻结,并依法定程序要求该单位协助执行,将社保费及滞纳金28万元成功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