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南通州网!

通州法院去年审结小额诉讼案700件

发布日期:2017-02-16 作者:钱向荣 金永南 阅读:343

记者昨天从通州法院了解到,日前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民事案件标的限额的通知》,将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民事案件标的限额由18500元调整为20000元,预示着将有更多的案件进行小额诉讼程序,群众打官司将更省事。

近年来,通州法院积极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在立案阶段建立小额诉讼程序的甄别机制,对符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一律先行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如在审理中发现不适宜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继续审理的,由庭长审批转为非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承办人不得自行决定转换审理程序。严格的小额程序立案和程序转换机制,提高了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统计资料显示,通州法院2016年度审结小额诉讼程序707件,平均审理天数约30天,案件调解撤诉率达80.9%。166件案件通过小额诉讼程序判决结案,实行一审终审,无一起案件因判决错误进入再审程序。

据介绍,2013年1月1日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增设了小额诉讼程序。2015年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就小额诉讼受理、审理的具体操作程序予以明晰,并确定了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等九大类案件优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受理标的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参照当地上一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30%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