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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法院强制执行一涉民生系列案件

发布日期:2016-12-27 作者:钱向荣 金永南 阅读:486

    12月22日上午9点22分,在十总镇二窎落盐村2组,随着一声巨响,砖瓦厂一座数十米高的烟囱轰然倒地,围观群众拍手称快。这是通州法院对一涉民生系列案件进行强制执行的一个镜头。

    据了解,2014年5月,法院受理了郁树成等人申请执行被执行人二窎落盐砖瓦厂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劳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等系列案件,涉案总标的约125万元。法院经执行查明:二窎落盐砖瓦厂当时处于歇业状态,无现金履行能力,遂依法查封其资产。之后,被执行人为能尽快履行债务,与案外人季某达成承包经营协议,约定承包经营期限为1年,砖瓦厂内现有的砖坯、成品砖及堆土作价64万元转让给季某,年租金11万元,合计75万元,法院予以准许,并责成季某按协议约定及承诺将75万元分次缴纳法院,由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欠债务依法统筹分配。然而至租赁期限届满,季某仅缴纳20万元现金及经允许用成品砖抵偿数万元债务,其余款项均擅自处分,且其经营期间的土地租赁费用及应缴纳所在村经济合作社的相关费用均未予支付。

    如今被执行人落盐砖瓦厂自愿将其资产复耕变现,所得款项用于支付所欠农户土地租赁费、所在村经济合作社的相关费用,剩余款项依法分配权利人,十总镇人民政府也已将落盐砖瓦厂资产列入复垦范围,但季某以租赁经营亏损为由妨碍执行。因本系列案件主要涉及民生,故法院将其列为重点执行案件,依法对其进行查封并强制执行。

    记者在现场看到,执行当天,除区法院执行局干警外,当地镇村干部及公安干警、城管队员也到场协助执行,部分区人大代表到场监督执行活动。执行人员首先对砖瓦厂窑体进行清空复耕,然后对烟囱进行复耕,最后对砖瓦厂附属房进行复耕。“这一系列案件涉及25个案件,其中20个案件涉及工人工资,社会影响较大,之前我们对复垦的钱已对外公示过,并进行冻结,接下来我们将按照相应的法律规定依法进行分配。”通州法院执行局实施科科长袁东华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