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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

发布日期:2016-12-20 作者:钱向荣 杭柏山 阅读:632

  近日,区政府出台通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记者昨天从区民政局获悉,“两项补贴”制度目前已全面落实到镇村两级,秉承残疾人本人自愿申请的原则,由区民政局、财政局、残联等相关单位联合审批发放,预计今年新增受惠对象一万余人。

  据了解,目前我区有7万多名残疾人,其中持证残疾人3万多名。通知明确,低保家庭内一、二级智力、肢体、精神、视力的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的35%发放生活补贴,低保家庭内非一、二级智力、肢体、精神、视力的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的25%发放生活补贴,同时取消原低保内重度残疾人重残补贴金政策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对残疾人的增发部分补贴。低保家庭外无固定收入的一、二级智力、肢体、精神、视力的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100%发放生活补贴,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两倍以内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特殊困难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60%发放生活补贴,同时取消原低保外特殊困难残疾人生活救助金。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其补贴标准为:城镇、农村分别按每人每月120元、80元标准发放。

  据介绍,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将通过惠农“一折通”发放到补贴对象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