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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交友引来色狼一女子险被强奸

发布日期:2016-11-08 作者:钱向荣 阅读:628

    微信、QQ、陌陌等网络社交软件的高速发展,给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提供了方便快捷的平台,但同样给一些别有用心的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近日,通州法院审理了一起女子通过陌陌交友险被强奸的案例。

    吴某系江西人,在南通家纺城附近打工。今年4月的一天,吴某下班后无所事事,下载了网络交友软件“陌陌”,并通过查找附近人的方法,添加了网名为“赵某”的女子为好友,开始了网络聊天。经过几天的热聊后,吴某提出见面的要求,“赵某”欣然同意,并告知其在家纺城一酒店的房号。吴某应约来到酒店敲门,“赵某”听到敲门声,打开房门看见吴某后,觉得吴某与自己想象中的样貌相差甚远,随即关上门拒绝与吴某见面,并将吴某的联系方式全部关闭,将吴某“拉黑”。

    吴某无奈之下只得离开酒店,不死心的吴某心生一计,通过变换微信号,重新添加“赵某”为微信好友并与其聊天。吴某通过聊天得知“赵某”仍住在该酒店房间内,遂再次来到酒店房间敲门。“赵某”听到敲门声不知是吴某,遂打开房门,吴某随即用力推门强行进入房间,提出花钱与“赵某”发生关系的要求。遭到“赵某”拒绝后,吴某掏出随身携带的折叠刀威胁“赵某”。“赵某”为设法摆脱困境,借故走进宾馆房间内的卫生间。吴某紧随进入卫生间并从身后抱住“赵某”,继续要求与“赵某”发生性关系,但仍遭到“赵某”挣扎拒绝。随后,“赵某”将手中的瓷杯在水池边砸碎,用碎片抵在自己脖子部位,吴某见状害怕引发事端,遂离开酒店房间。事发当日下午,吴某被区公安局抓获归案,并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据了解,近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利用网络犯罪的案件不断上升。受害人大多缺少安全防范意识,以致上当受骗。法官提醒,网络交友,虽然给人们提供了开放式、便捷式的交友平台,但网络是一个虚拟的世界,难以准确了解网友的真实身份和品行。网民应当提高警惕,慎重与网友见面,以免中了不法分子的圈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