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瓶20多元的低档白酒,经浙江男子何某用从废品收购站回收的“五粮液”“梦之蓝”等品牌酒瓶子一装,便“麻雀变凤凰”,身价翻番,成为一瓶品牌白酒卖到了数百元甚至上千元。近日,通州法院以其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3.5万元。
何某系浙江省临海市人。2015年3月份,何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先后多次向王姓男子、“老九”、“小陈”(均身份不明)购买做假酒的原材料,并逐步掌握了做假酒的技术。2015年9月底,何某雇佣老乡蔡某来到通州,经多次“考察”,租用了兴仁镇一处只有一条路进出且周边无人居住的民居作为制假窝点,并用遮光布将房间盖得严严实实,以防被人发现。同时,准备了相关制假必需的假冒注册商标、酒瓶、原料等,开始大肆造假。地方虽然只有几十个平方米的场地,但是造假的各个环节却堪称专业。
何某本以为造假之事做得神不知鬼不觉,但还是被周边的群众发现了端倪。今年1月,有群众向公安机关举报。公安机关迅速组织警力展开调查,当天即锁定了该制假窝点。当晚,办案民警破门而入,将正在灌装假酒的蔡某抓获,对何某的租住房屋进行搜查,扣押了“五粮液”“海之蓝”“天之蓝”“梦之蓝M3”等白酒504瓶,同时扣押了用来灌装的“洋河普曲”等低档白酒500多瓶。何某的作案工具热风机、铆钉枪、压铸机等以及假冒注册商标的包装材料均被扣押。而至案发时止,何某已销售假冒“梦之蓝M6”白酒37瓶。经鉴定,何某造假价值人民币269996元。1月22日,何某主动到区公安局投案,并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