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好了伤疤忘了疼”,然而,在通务工的安徽籍男子杨某却是“伤疤还没好就忘了疼”。9月26日,因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鉴定值为122.2毫克/100毫升,通州公安局依法对涉嫌醉酒驾驶的杨某立案侦查,而此时距离他上一次因为醉酒驾驶被法院判处拘役还不到半年时间。
9月19日晚上10点钟左右,杨某酒后驾驶一辆黑色越野车搭载着同事姚某、张某由北向南行驶到川姜镇二圩埭村路段时,被正在此处夜巡的先锋交警中队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检测,杨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22.2毫克/100毫升,达到醉驾标准。杨某被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验时,竟然对民警说“我说警官呐,你们就不能放我一马吗?老是针对我!”,着实让人哭笑不得。
原来杨某在今年1月27日晚上的九点半左右,醉酒后驾驶自己的越野车行驶到345国道青年东路路口时冲上道路中间的绿化带,同样是被巡逻至此的先锋交警中队民警当场查获。后经鉴定,杨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62.8毫克/100毫升,达到醉驾标准被立案侦查。4月6日,通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杨某拘役两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时隔不到半年,杨某又因酒后驾车被当场查获。目前,对于杨某所涉的违法行为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