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近日,记者从区财政局获悉,今年我区城乡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为18823元,比“十二五”开局年标准增加11893元,增长171.6%,五年年均增幅22.1%。
据了解,属于大专在读、大专毕业和本科在读、本科毕业生的义务兵,可增发优待金标准的40%、50%、60%;2016年退役的大专生和本科生,分别另行增 发一次性奖励金5000元和8000元。同时,为鼓励现役军人在部队建功立业,加大义务兵立功、受奖及获得荣誉称号的奖励力度,义务兵服役期间,在部队获 得优秀士兵和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的,分别一次性奖励优待金标准的10%、20%、40%、50%。
城乡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的提高,将更加优化我区征兵工作环境,为今年全区410名入伍新兵增添求上进、勇立功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