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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所里过中秋 都是隔夜酒惹的祸

发布日期:2016-09-19 作者:朱键 阅读:504

    对来自湖北恩施的王某来说,今年这个中秋节恐怕过得印象最深刻了,因为他是在通州区拘留所里度过这个节日的。而造成这一尴尬局面的,竟是一顿隔夜酒。

    9月14日早上8点钟左右,王某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由北向南行驶到姜竹线张芝山镇通启大桥南边时,被正在此处执勤的通州区通海交警中队的民警拦下例行检查。很快,民警就闻到了王某身上散发出来的那股酒味,同时他还提供不出自己的机动车驾驶证。经呼气检测,王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56毫克/100毫升,达到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于是,民警将其传唤到交警中队作进一步处理。

    在随后的调查中民警发现王某不但无证酒驾,而且在去年的三月份他就已经因为无证酒驾被通州交警部门处理过一次了,这次属于二次酒驾。据王某交代,他前一天晚上独自在暂住地喝了一些黄酒,当天早上并没有喝酒,没想到隔了几个小时,酒精还没散发彻底。9月14日下午,通州区公安局依法对王某作出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而因为无证加二次酒驾的违法行为,他还被处以22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