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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全省“9·18”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6-09-18 阅读:29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经省政府同意,确定每年9月18日为防空警报试鸣日,全省统一组织防空警报试鸣。为保证我区防空警报试鸣活动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试鸣方法

    我区设防空警报试鸣分中心,接收省指挥部命令,同步鸣放防空警报信号。

    二、试鸣时间

    2016年9月18日上午10时至10时19分。

    三、鸣放种类

    预先警报:10:00—10:03(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

    空袭警报:10:08—10:11(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

    解除警报:10:16—10:19(连续鸣响180秒)

    请全体市民注意识别警报信号种类,保持正常生活和工作秩序。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201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