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记者从区人社局获悉,为积极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促进就业稳定,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我区从2016年5月1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止,两年时间内阶段性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9%,个人缴费比例仍为8%,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仍为20%。
据了解,我区已将2016年8月当期缴费比例下降至19%。2016年5月至2016年7月企业多缴纳1%部分也已及时进行了调整,并在2016年8月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计划中进行抵扣。5月、6月、7月三个月企业已成功少缴756万元保费,全年可为企业减轻负担约2020万元。同时根据要求,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企业参保人员月缴费工资的下限不作调整,仍按2550元执行。经预测,2016年7月~12月我区企业将少缴养老保险费约5010万元。初步测算,两个阶段保费降低后,今年全年可为企业减负约70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