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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摩店现“雌雄大盗”

发布日期:2016-08-23 作者:钱向荣 李慧 阅读:496

    来自陕西的庞某夫妻在本地开了一家小小的按摩店,因生意不好,二人竟然向客人伸出贼手。近日,通州法院审理了此案,并当庭以犯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庞某、徐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年近五十的庞某和徐某,系陕西人,二人都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拘役。今年3月,为了赚钱养家糊口,庞某夫妻从老家来到平潮镇,租了一间门面房开按摩店。不料,一连多日生意冷清,于是这对“雌雄大盗”就商量着“重操旧业”。3月30日晚7时许,马某来到庞某经营的按摩店按摩,徐某见来了客人,就将店里的玻璃门关起来,要马某脱下外套挂在墙上,然后一边大声播放音乐,一边帮马某按摩。徐某乘隙从马某外套口袋里偷取2000元。按摩结束后,马某从口袋掏钱准备付账时发现钱少了,就和徐某吵了起来。此时,庞某作为老板出面打圆场,一口否认偷钱的事,但为了息事宁人,就和马某协商,退还了1200元。马某不想再争吵就拿了钱离开了按摩房。

    此后庞某夫妻如法炮制,又分别从客人冯某和卫某身上分别窃得150元和2700元。4月13日,卫某发现少了钱,遂立即报案。当日,夫妻二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通州法院审理认为,庞某、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二人共同实施盗窃犯罪,系共同犯罪且均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