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区公安局依法对涉嫌危险驾驶罪的朱某立案侦查。今年48岁的朱某于10日凌晨发生交通事故险些丧命,而另一方当事人也在肇事逃逸后不久被区交警部门抓获归案。
8月10日凌晨一点半左右,家住金沙街道某小区的朱某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由南向北行驶到新223省道52.57公里处的一个路口时,与一辆由东向西左转弯朝南的变型拖拉机发生碰撞,事故导致朱某重重地摔在地上,失血不少。见此情景,拖拉机驾驶员吓得赶紧趁着夜色驾车仓皇而逃。很快,路过的群众发现后拨打了110报警电话,二甲交警中队民警也迅速赶到现场处置。在将朱某送往医院抢救的途中,民警闻到一股浓烈的酒味,于是及时抽取了他的血样送检。经鉴定,朱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高达239.2毫克/100毫升,几乎是醉酒驾驶标准的四倍。后经医院诊断,朱某颅脑受损,面部及右脚多处骨折。
根据目击者提供的“拖拉机上运着砖头”这一线索,二甲中队民警集中力量对案发现场附近的砖瓦厂进行走访布控,很快就将目标锁定在一辆安徽牌照的变型拖拉机上。10日下午,该车驾驶员田某也被抓获归案。29岁的田某老家在贵州省沿河县,目前暂住在二甲镇袁灶西街。经审查,田某如实交代了自己发生交通事故后因为害怕承担赔偿责任而逃逸的违法事实。由于朱某目前还处于昏迷状态,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不过,此二人终将受到法律给予他们的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