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南通州网!

系列农村“白日闯”盗窃案判决

发布日期:2016-08-15 作者:钱向荣 阅读:487

    今年3月至4月间,我区川姜、张芝山、二甲等地接连发生多起“白日闯”盗窃案,谁曾想到作案者竟是6名中年女子。8月10日,区法院对这起盗窃案进行了审理,并当庭宣判。

    农村不少人有这样一种习惯,白天出去办点事,不喜欢锁门,这就给一些违法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这不,来自安徽的朱某等6名妇女就经常在白天来到一些农户家,趁家中无人之际盗窃钱财。法院审理查明,朱某等人今年3月来到南通,并租房住下。3月至4月间,朱某等6人分别窜至川姜、张芝山、二甲和海门市三星镇等地,以三人望风、三人入室行窃的方法,盗窃作案8起,最多的一次窃得3万元,共窃得人民币6.8万余元,所窃赃款六人平分。据朱某交代,一般情况下,上午10点多钟,六人乘公交车随意到达一个点,进入农村。通过观察和试探,发现家中无人,她们就入室盗窃。得手后,六人再乘公交车返回租住地。

    农村地区“白日闯”盗窃案件频发,虽然多数被盗窃农户损失不是很大,但是白天入户盗窃行为十分恶劣,对周边农户造成的不良影响很大。区公安局刑侦大队将此案列入要案进行侦破,对此案件特点进行认真梳理,并对每起案件的现场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勘察,同时对曾经发生的系列案件开展综合研判侦查,通过运用各种侦查措施和技术手段,最终锁定了嫌疑人。民警随后加强了对路面的布控,今年4月10日,6人被通州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朱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入户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被告人朱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六千元,其余五名被告人也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至4年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一万三千元至一万六千元不等。

    法官提醒市民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不要在家中存放大量贵重物品及现金,出门时要锁好门窗,不给违法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