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男子钱某通过相亲网站认识了广东一女子,两人感情很快升温,短短两个月,痴心的钱某就像取款机一样被对方骗去228160元,而让钱某难以接受的是,对方还是有夫之妇。近日,通州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诈骗案件。
钱某之前经他人介绍谈过几次恋爱,但总是高不成低不就。2015年6月,钱某抱着试试看的心情,在国内某著名婚恋网站注册了征婚信息,过了数月却无任何音讯。2015年11月,钱某听信网站的宣传,花了4999元请网络红娘牵线。当月底,终于有一女子主动与钱某联系并确定了恋爱关系,钱某通过电话了解到对方叫“刘金英”,广东人,已离异。之后钱某就和“刘金英”一直通过打电话和发短信联系,两人从不相识到相知,感情也迅速“升温”。
短短数天电话传情,“刘金英”对钱某发动爱情攻势,钱某对这个未见面的女友则有相见恨晚之感。几天后“刘金英”说自己要过生日,要钱某送花和蛋糕,钱某汇去了一万多元钱。接着,“刘金英”又打来电话说新店开张,要钱某请财神,钱某又汇去10.6万元。次日钱某又接到“刘金英”父亲打的电话,让其买一只石狮子。钱某就打“刘金英”的电话,电话是一个自称“刘金英”弟弟的人接的,“刘金英”弟弟让钱某赶快买,并说“刘金英”买了机票下午就要到南通,并给了钱某一个石狮子店老板的电话号码,让钱某购买一对石狮子。钱某联系后又汇入石狮子店给的银行卡11.2万元。第二天上午,钱某久等不见“刘金英”来南通,打“刘金英”的电话也提示关机,这才怀疑被骗,遂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迅速开展侦查工作,今年1月28日,熊某、李某英、李某雄三人被抓获归案。公安机关从熊某处扣押人民币10万元,李某雄退出赃款人民币5500元,其余款项则已被被告人挥霍一空。
通州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熊某、李某英是夫妻关系,而李某雄则是李某英之弟。据熊某交代,2015年间,其在一位老乡那里看过网络诈骗,并学会了操作流程。后熊某与妻子李某英准备了银行卡、电话卡、手机等作案工具,并以虚假信息在婚恋网站上注册会员对不特定对象实施诈骗。熊某还拟定了与受害人的独白,让李某英按照独白与对方通话。李某雄则被邀请参与到诈骗过程之中。“刘金英”的父亲、花店、财神店、石狮店老板均是熊某扮演,李某雄则谎称“刘金英”已购买去南通的机票催促被害人钱某帮忙购买石狮。而被告人李某雄为实施诈骗做准备,还购买了一本假房产证、一本假机动车驾驶证、一本假离婚证。
通州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熊某、李某英、李某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互联网发布虚假信息,骗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28160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李某雄买卖伪造的国家机关证件,其行为已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三被告人均应予惩处。鉴于熊某、李某英、李某雄到案后均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三被告人分别犯诈骗罪、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判处四年九个月至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