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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雨夜肇事逃逸交警锲而不舍查获元凶

发布日期:2016-07-13 作者:朱键 阅读:423

    7月6日下午,经过连续五天艰苦卓绝的奋战,区交警部门在位于如东县新店镇汤园社区的一处民宅中将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鲍某抓获归案。经审讯,鲍某对自己7月1日晚驾车肇事后逃逸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7月1日傍晚6时许,家住刘桥镇慎修村22组的邱老汉驾驶电瓶车由南向北行驶至本村23组路段时,与一辆同方向行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邱老汉倒地后受伤,经医院诊断为颅脑受损,至今昏迷不醒。而案发后,二轮摩托车驾驶人竟然驾车逃离了现场。

    接警后,刘桥交警中队的民警立即对此案展开调查。据目击者反映,事发后二轮摩托车向北逃逸,但由于雨天视线不好,只看到车号里含有“229”或“299”的字样,其他情况不明。同时经勘查,案发现场及周边无道路视频监控,这给案件侦破带来一定困难。

    结合摩托车的逃逸方向,民警将肇事车辆的属地范围缩小到如皋、如东和通州交界的几个镇区,号牌中含有“229”或“299”字样的摩托车数量也随之缩小。同时,民警还对三地的各家医院进行走访,调查是否有因交通事故受伤而未报警的可疑人员。通过对重点车辆的逐一比对,办案民警经过连续五天的不懈努力,终于将目标锁定在一辆号码为“299**”的黑色二轮摩托车上。

    经过对车主鲍某的上门调查走访,发现其手脚部位均有明显伤痕,摩托车上也有明显的碰撞痕迹。在证据面前,鲍某很快就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原来在案发当天,鲍某在市区某学校干完木工活儿后驾车返回家中,在行至案发路段时与邱老汉驾驶的电瓶车发生事故。鲍某在看了一眼邱老汉的伤情后,就因为害怕承担赔偿责任而匆匆离开了现场。如今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