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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智斗“老赖”工伤款终有着落

发布日期:2016-06-21 作者:钱向荣 李倩 阅读:475

    经过执行法官长达9个多小时的工作,6月13日深夜11点多,通州法院的账户上被汇入6万元执行款,终于为一起劳动争议执行案件画上了完满的句号。

    据了解,张某为通州某环保公司员工,2014年3月25日,张某在工作中清理梳理机上垃圾时不慎受伤入院治疗。同年8月,市人社局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鉴定张某系八级伤残。去年2月,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定书,公司应向张某支付各项费用近17万元。仲裁书作出后,该公司一直未履行义务,张某诉诸通州法院执行局,希望执行法官们帮他追回这笔工伤款。该案承办法官施卫冲拿到案件后,积极寻找人财物各方线索,然而因公司早已歇业,法定代表人陈某也常年在苏州,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只得程序终结。

    “施法官,陈某现在在公司里。”6月13日下午3时许,施卫冲接到申请人张某提供线索的电话后,立刻赶往陈某公司所在的通州湾示范区。果不其然,陈某一人在厂房里整理,于是施卫冲对陈某展开了长达两小时的谈话,可陈某一直推脱回避,也不提供家人基本信息。见谈话无效,施卫冲将陈某带回执行局,继续做双方工作。尽管张某同意将赔偿额降到6万元,但陈某仍然拒不配合。

    面对陈某的冥顽不化,施卫冲决定实施拘留措施,并连夜将陈某送拘。夜里11时许,执行法官接到陈某儿子的电话,称即刻去汇款。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终于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受伤工人讨回了工伤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