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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崇“高线”守住“底线”主动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发布日期:2016-06-17 作者:陈建华 阅读:522

    中共中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了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正面倡导,也“划定”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进一步强调了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单位“一把手”,不仅要早学一步、深学一层,关键还在于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敢于担当、勇于负责,以严和实的精神把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履行好、落实好。

    一是坚持学深悟透,率先明纪,让《准则》《条例》内化于心。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以“全面从严治党”为基点,围绕领导干部“如何讲规矩、守纪律”这一主题,多次发表重要论述,强调领导干部要“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坚持“高线”,守住“底线”,首先,要带头加强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准则》和《条例》的内涵和要求。《准则》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要让《准则》和《条例》内化于心,就要深入系统地学习。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主动接受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突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的重要作用,主动联系自身思想、工作特点和生活实际查找不足,努力做到学习与思考有机结合。其次,作为宣传思想战线上的排头兵,更要带领新闻宣传战线的党员干部先学一步、深学一层。采取多种方式,逐章逐条学习原文,逐字逐句研究实质,正确理解“纪律”与“法律”的关系,时时思量、事事对照,自觉筑牢遵规守纪的思想防线。第三,发挥好宣传部门的职能作用,广泛开展《准则》《条例》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和深入一线走基层等形式,让《准则》《条例》入耳、入脑、入心,为全区党员干部补牢精神之“钙”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是坚持率先垂范,强化执纪,让《准则》《条例》外化于行。首先,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守住底线。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纪律观念在一部分党员包括某些领导干部中有所淡漠,甚至陷入误区,有人把改革开放与严肃党纪对立起来,认为严肃党的纪律是束缚经济发展的“条条框框”,应当“冲破”,可以“变通”,提出经济要搞活、纪律要“松绑”;有的只要一讲严肃纪律,就被别人说是“左”的表现,是“整人”,这些模糊认识和错误思想,正是近些年来纪律松弛的根源所在,也是加强党员纪律修养的思想障碍,必须坚决予以清除。其次,以身作则,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以条规为方向,进一步细化人、财、物、事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做到慎独慎言、清白做人、干净干事,不插手基层敏感事务,不损害群众利益。第三,积极引导新闻宣传战线党员干部,自觉用《准则》和《条例》来严格要求自己。带头敬畏纪律,带头遵守纪律,带头维护纪律,带头接受监督。加强道德修养,律己正行,注重小事,管好小节,净化“三圈”,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触碰纪律和规矩“红线”,让每个新闻宣传战线的党员干部成为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的旗帜。

    三是坚持履责担责,严格落实,让《准则》《条例》体现于严。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重点是严抓严管。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是每一个共产党员的义务,党员领导干部也不例外,谁违反了,就会受到党纪制裁。现实生活中,确有少数党员领导干部无视党的纪律,要求别人做的,他自己偏偏不做;要求别人不要做的,他自己做得挺来劲儿,这样的行径,对党的自身建设产生极大的破坏力,必须严抓严管。要让《准则》和《条例》体现于严,就必须履行好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躬身而为,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亲自挂帅出征、谋篇布局,做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强大后盾。坚持把严的标准和要求融入到新闻宣传战线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中。强化“严格要求是对党员干部负责”的理念,在“全面”和“从严”中推动落实,在坚持和深化中形成习惯,让《准则》和《条例》有力度、有权威、有实效、有标杆。

    坚持“高线”守住“底线”,还要不触“底线”、不越“红线”,以“粉身碎骨浑不怕”的精神来恪守“廉洁”二字,勤勉工作,严守党规,为建设“强富美高”新通州、谱写中国梦通州篇章提供强大的思想保障和精神动力。

   (通州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广播电视台台长 陈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