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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查验无问题货物可免除“三费”

发布日期:2016-06-16 作者:唐佳美 凌华 阅读:318

    根据日前印发的《南通市免除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自今年6月1日起,我区对于进出口环节海关查验没有问题的货物,免除吊装、移位、仓储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相关规定,进出口货物应当接受海关查验。以前,在查验货物时产生的吊运、拖运、移位、储藏等服务费用,由进出口企业向查验服务单位支付。试点启动后,对进出口环节海关查验没有问题的外贸企业,免除吊装、移位、仓储费,此类费用由地方政府财政负担。

    “试点的启动将有效降低企业运营成本,为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红利。”区商务局副局长朱德胜坦言,“目前国内的大环境导致我区外贸行业处于低迷的状态,政府通过这项改革,尽可能地为外贸企业减轻负担,希望能提振外贸从业者的信心,从而促进我区外贸行业持续稳定发展。”此外,试点的启动省却了缴纳费用的环节,对促进通关提速也有重大意义。

    据悉,此次改革试点实施范围为全市所有对外开放水运口岸。但需注意的是,不是所有进出口货物的查验服务费用均能享受该项红利,如果在查验中发现货物有问题,其涉及的查验服务费用仍由该外贸企业自行承担。另外,集装箱空箱、空车和固体废物货物不列入免除费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