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州法院审理了一起求职诈骗案件,为正在求职或面临办事需求的人们敲响了防范诈骗的警钟。
案件中,被告人长期将自己伪装成有身份之人,虚构了南通醋酸纤维有限公司部门主任、通州公安民警等身份,在朋友、邻居间散布虚假信息。他利用这些虚假身份,谎称有能力帮人解决小孩入学、大学生就业等问题,甚至声称能为赌博后应受处罚的人疏通关系,使其免于行政拘留。在短时间内,他骗取了6名被害人共计127万余元,所得钱款全部用于个人高消费,挥霍一空。
通州法院刑庭副庭长邰瑢表示,被告人的行为在刑法上是诈骗罪。他虚构自己的身份,隐瞒事实,骗取了多名被害人钱款,而且数额达到了特别巨大。根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构成诈骗罪,应当判处十年以上的刑罚。根据本案的相关情况,法院最终决定对其判处有期徒刑11年两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
这起案件提醒广大求职者,要保持高度警惕,切勿轻信他人所谓的“特殊关系”和“内部渠道”,应该通过正规合法的途径寻找工作机会,避免陷入诈骗陷阱,遭受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