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们的回访,对我们企业持续发展十分有帮助,目前度假村正在紧锣密鼓地改造中,希望能为乡村振兴添砖加瓦。”近期,通州法院家纺产业园区法庭在案后回访某度假村有限公司时,公司董事长陈某表达了对企业重振的信心和对法院的感谢。
南通某度假村有限公司占地15.8公顷,2016年开始发展旅游、度假、餐饮、休闲服务业,是市区两级重要文旅项目。2019年因多种原因,其宴会大厅被拆除,度假村运营陷入停滞,并因此拖欠了租金。出租人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支付租金及违约金70余万元。但度假村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认为,宴会大厅拆除后公司损失较大,且原合同中的违约条款不合理,违约金过高,要求调整租金标准。
通州法院审理后认为宴会大厅已被拆除,显然无法达到双方订立租赁合同时的主要目的,剩余的建筑楼均属于附属设施,出租人仍要求按照原宴会大厅租金标准收取房屋租金有违公平原则,且欠交房租确实事出有因,基于双方均有继续履行合同的意愿,故判决参照同区域、同类租赁物的租金标准酌情调减了租金及违约金。判决后,双方均服判息诉,并参照判决内容重新签订了租赁合同。
新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没有问题?企业发展还有哪些法治需求?带着这些问题,承办法官实地走访企业,深入查看、询问企业现状,了解企业司法需求及困难,就安全生产、用工规范、企业防范风险等方面给出法律建议。
接下来,通州法院将持续聚焦企业司法需求,及时化解涉企矛盾纠纷,通过定期走访为企业进行深度“法治体检”,提供针对性的“把脉开方”,以法治“微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大气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