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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邻居反目,诉前调解化纷争

发布日期:2023-11-22 作者:李慧 苏小博 鲍仁 阅读:930

占用道路建围墙扩场院

老邻居反目,诉前调解化纷争

​“家门口这条烂糟糟的泥路这么多年了,没想到你一来就解决了。”近日,一对古稀老邻拉着区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员朱卫红的手,感谢她从中做工作,帮他们了却了一桩烦心事。

顾某与吴某是多年的邻居,吴家门前一条两米宽的道路是顾家20多年来出行的必经之路。2015年起,吴某在未与顾某协商的情况下扩张场院,占用该道路修建围墙,致使路宽不足两米。更恼人的是,后来吴某又在围墙外墙脚处埋设排水管道,致使路面经常因污水排放而泥泞不堪,严重影响出行,村里多次做工作也无济于事。顾某一气之下将吴某告上法庭,希望吴某能拆除围墙、排除妨碍、恢复通行。

案件在先行诉前调解程序中分配给了人民调解员朱卫红。去年年底,曾担任兴仁法庭庭长的朱卫红刚退休就“无缝衔接”,成为法院的一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多年的工作经历早就使朱卫红掌握了一套“办案秘笈”。经验丰富的她知道,这种案件坐在调解室里是办不出来的。联系好双方当事人,朱卫红立即前往现场。

勘察、丈量,又从两家所在村的村干部和周围邻居那里摸清情况后,心中有数的朱卫红这才组织双方坐下来商量。

解决矛盾的关键就是做通吴某的思想工作。朱卫红从“六尺巷”典故切入,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又用当地方言通俗地讲解相邻权的相关法律规定,告知他们邻里之间有互相提供通行便利的义务,一条过窄的泥路会严重影响车辆通行和农业机械作业,互不退让只会两败俱伤。

在4个多小时的协商过程中,朱卫红耐心倾听双方诉求,最终提出一套两家都能接受的方案,即顾某在吴某房前修筑一条3.5米宽的道路以供通行,因此占用的吴某的承包地,两家调换耕种、收获。至此,一起原本可能进入审理、执行程序的棘手纠纷成功化解在诉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