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通州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审判白皮书,公布十大典型案例。
据统计分析,自2022年1月至2023年6月,通州法院受理道路交通案件占总收案件数的16.10%,占法院民事案件收案数首位。道路交通案件呈现调解撤诉率相对较低、服判息诉率相对较高,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审理为主,案件自然审理天数较短,诉前调解成功率较低等情况。
在法院公布的原告曹某等与被告杨某、张某、某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杨某驾驶擅自改变车辆内部结构和特征且违反规定载货的小型普通客车,与曹某骑行的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曹某死亡。法院判决某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原告损失198000元,超交强险限额外的损失由驾驶人杨某承担80%的赔偿责任,车辆所有人张某承担20%的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定,杨某疏于观察,未能按照规范操作确保安全驾驶,其违法行为和过错是导致本起事故的直接原因,应承担本起事故全部责任,曹某无责任。而保险公司就该案中涉及的免责条款履行了提示和明确的说明义务,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不得违反规定载货。虽然本案被告拆除机动车内部座椅未必直接导致车辆行驶危险程度增加,但确实已经改变了车辆原有用途和使用范围,应认定案涉机动车因改装后用于运送货物导致车辆使用过程中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保险人据此免赔,法院应予支持。”通州法院立案庭庭长金永南在发布会上阐释。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已在民事案件各案由中位居前列,呈现出纠纷数量多、涉及主体多、赔偿争议项目多等特点。“我们开展了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诉前分流工作,由人民调解员先行开展诉前调解,在诉前化解一部分案件;对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中申请进行伤残鉴定或者车辆损失鉴定的,我们在诉前就进行鉴定,有效解决审理过程中因鉴定导致的案件审理周期较长的问题。”通州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季剑锋介绍,通州法院还采取了推行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速裁快审改革、推行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要素式审判等方式,缓解民事案件增幅持续上升带来的审判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