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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条文是冰冷的,但调解是有温度的”

发布日期:2021-05-12 作者:樊希萌​ 阅读:1311


  4月19日,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接到调解申请,一起工伤事故存在赔偿纠纷。次日,区调处中心督查指导科科长张建华把当事双方约到一起,通过“背靠背”调解,两小时后双方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纠纷得以化解。

  张建华是通州专职人民调解员,1999年从部队退伍后到二甲镇计生站工作。2007年,他被调至新成立的通州区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任职。宣传优生优育的“男妇女主任”能做好调解工作吗?张建华说:“部队磨砺了我吃苦耐劳的性格,计生工作锻炼了我群众工作的能力,我有信心做好调解工作。”

  就这样,张建华踏入了调解行业,这一干就是14年。他在自己平凡的岗位上默默耕耘着,用心为群众化解纠纷、排忧解难。他与老百姓成了亲密的朋友,大家都亲切地称他为“大个子”,大个子张建华成了通州区家喻户晓的“和事佬”。调解中,张建华把当事人当作亲人,无论案件大小,在他心里的分量都一样重。他常说:“我是农民的儿子,要用最真诚的心对待群众,不仅要用心化解每一起纠纷,更要帮助解决群众的难处,急百姓所急,想百姓所想。”

  打铁必须自身硬。张建华深知,作为一名调解员,解决纠纷不仅需要合情合理,更要合法。成为一名优秀的人民调解员必须掌握大量的法律知识,提升调解业务水平,“社会不断发展,需要我们不断更新自己的法律知识,更好地解决新问题。”

  刚参加人民调解工作时,张建华意识到自己法律储备知识不足,便利用空余时间学习与人民调解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一有空就“充电”;当单位号召在职人员备考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他第一个报名参加,厚厚的辅导用书成了他闲暇时的精神食粮。在办公室里研读法律条文、整理调解卷宗、撰写调解心得是他最为舒适和享受的时刻。

  经过多年的探索实践,张建华在调解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调解方式灵活多样。他调解时不是“各打五十大板”,也不是各退一步“和稀泥”,而是以法律为准绳,先实事求是,保持客观,再晓之以理、动之以情。2015年,张建华总结的“矛盾纠纷调解十法”被全区推广。面对新形势,矛盾复杂呈多样化趋势,他又集思广益、开拓创新,不断完善总结调解方法与技巧。2018年,他参与编写了“调解十八秘笈”,成为全区调解员人手一本的“教材”。

  “调解工作能将矛盾有效化解在诉前,架起党与群众心灵相通的桥梁,筑起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在张建华看来,人民调解员的工作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他先后9次受到区委、区政府嘉奖,被省司法厅评为“江苏省人民调解能手”、省“防矛盾激化先进个人”,2020年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

  “法律条文是冰冷的,但调解是有温度的,用真心和耐心化解矛盾,这种快乐是任何物质都无法替代的。”张建华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