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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法院:执行巧用计 助民工讨回18万欠薪

发布日期:2020-08-18 作者:钱向荣 曹婕 阅读:897

  近日,平均年龄56岁的五位农民工聚在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一边喜滋滋地数着刚刚领到的工资款,一边对法院的执行干警连连道谢。

  据了解,2019年,这五位农民工跟随被执行人瞿某打工。因瞿某一直拖欠工资,五人将其起诉至通州法院。法院于2019年12月6日立案受理,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内容,瞿某应分三次给付劳务报酬合计19.5万元,如按期未履行需承担违约金2万元。

  因瞿某一直未能按照生效判决履行给付义务,2020年2月24日通州法院依申请立案执行。立案后,案件转至执行员宋跃手中,经过前期网络查控,发现被执行人瞿某名下有一套住宅。宋跃上门执行发现该套住宅系瞿某家庭的唯一住宅,其妻儿老小均居住于此。宋跃多次与瞿某沟通,瞿某表示现在确实没钱,自己会想办法尽快筹集钱款履行。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执行人的唯一住宅亦可以执行,但基于善意执行的原则,宋跃同意给予瞿某一定的时间来筹集钱款,暂时不处置其房产。可约定期限届满后,瞿某再次食言。

  因瞿某屡次言而无信,为维护司法权威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宋跃依法将瞿某名下的住房在司法拍卖网上进行挂拍,以此倒逼瞿某履行义务。

  瞿某发现法院动真格的了,遂开始着手筹集钱款。在开拍的前3天,瞿某主动联系法院,表示自己想尽办法最终只筹集到18万元。考虑到距离21.5万元仍有一定差距,宋跃将执行情况告知了申请人。申请人考虑到瞿某的家庭状况,一致同意放弃另外的款项,与瞿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最终,瞿某将18万元一次性支付到位,五位农民工也拿到了期盼已久的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