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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搬”进家 老人得赡养 群众受教育

发布日期:2019-07-03 作者:钱向荣 阅读:1272

​“孙法官,谢谢你们上门开庭,这下我终于可以安心了。”6月28日,通州法院高新区法庭在原告邢某居住的车库中成功调解一起赡养纠纷。调解结束后,邢某激动地向法官表示感谢。

        据了解,邢某已年近九旬,育有一子一女,一直独居在拆迁安置的车库中,多年来重病缠身,前不久老人不慎摔了一跤,从此卧床不起。然而老人的子女未曾前来照顾,也未给付赡养费,经社区多次调解未果,老人遂将子女告上法庭,要求其共同承担生活费、护理费及医疗费。

        考虑到邢某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为方便诉讼,同时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进行法制宣传,承办法官孙进将法庭“搬”到了邢某居住的车库中。小板凳成了书记员的书桌,原被告就坐在沙发、椅子上,法官坐在对面审理案件……当天邢某的车库成了特殊的小法庭。

        庭审中,孙进查明了案件的主要事实,明确了原、被告争议焦点后便宣布休庭,与赵广荣法官分头做双方的调解工作。一方面对子女进行感化教育,告知他们赡养老人不仅是义务,也是为自己的子女做好榜样;另一方面劝说老人体谅子女没有工作的难处,适当降低赡养费。经过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劝说,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子女每人每月承担老人的生活费、护理费1800元,并各半承担医疗费。

        赡养问题得以圆满解决,老人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前来旁听庭审的群众也对法院巡回审理的做法纷纷点赞:“没想到法院开庭开到家里来,旁听了今天这个案子的审理,对我们做子女的来说也是一次很好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