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捣毁一毒豆芽生产窝点
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
10月23日早上5点,西亭镇同乐村菜市场后一民居里,面对突然而至的执法人员,石某夫妻惊慌失措。
10月中旬,区市场监管局接群众举报,称在通州区农批市场某摊点销售的豆芽可能添加了非食用物质。接报后,区市场监管局立即与公安机关一起进行秘密摸排,侦查豆芽的生产加工场所、涉案人员具体信息、销售渠道等情况。同时对该摊点批发销售的豆芽进行采样检测。
经初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从外地来通州的石某夫妇在同乐村租用民房从事豆芽培育批发生意。且检测结果表明,豆芽含有低亚硫酸钠。这是一种化学物质,俗称保险粉,是一种化学保鲜剂,主要在纺织业、造纸业用作漂白剂。《食品法》明确要求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严禁添加任何添加剂,但为使豆芽粗壮、颜色白亮,增加产量,还是有不法生产者非法添加一些非食用的对人体有害的物质,故称为毒豆芽。
23日早上,由市场监管和公安人员组成的联合执法组兵分两路,一路直扑豆芽加工场所,一路到农批市场批发摊点、超市,同步实施现场检查。生产窝点是石某夫妇租用的两间民房,日均向区内销售近1吨豆芽。不大的房间,房前屋后、房梁床下都被细细查找,两个小时过去了,还是没找到“嫌疑犯”低亚硫酸钠的身影,但石某夫妇惊慌又故作镇定的样子让执法人员确认他们肯定有问题。执法人员不放过任何一个可疑点,最终,在生产场所外的一辆旧电瓶车的后备箱里,发现一袋白色粉末,重1.6公斤,有刺激性味道,疑似非食品物质低亚硫酸钠。
另一路执法人员对农批市场摊位上残留的豆芽采取了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并对已销给三个客户的豆芽进行紧急处置,共扣押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豆芽205公斤。同时对涉案的豆芽成品、半成品、泡豆水及白色粉末采样,共抽取17批次样品分别送通州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和第三方机构进行法定检测。
通过法律宣传和心理攻势,石某夫妇承认在豆芽销售前,将保险粉溶于水,把水溶液浇灌至豆芽上,然后用清水清洗稀释,以使豆芽颜色白亮,卖相诱人,长期食用会对人体造成很大的危害。10月24日凌晨,销售保险粉的上家陈某也到案,并交代了保险粉的来源,系其从南通一化工单位采购后向石某夫妇销售大豆时一起销售。
目前,涉案人员3人已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