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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发布典型案例 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

发布日期:2018-06-05 作者:钱向荣 金永南 阅读:853


  近年来,未成年人遭受虐待、性侵、故意伤害、杀害等新闻时有发生,不法分子的作案手法越来越趋于隐秘和恶劣,严重挑战社会伦理道德底线。同时,未成年人犯罪又逐步呈现出类型多样化的趋势,令人担忧。5月31日,通州法院召开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对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情况、特点进行分析梳理。

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呈上升趋势

  在新闻发布会上,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新闻发言人陈宗林透露,近年来,未成年人遭遇猥亵和强奸的案件频发且呈上升趋势,以该院为例,2015年以来共受理此类案件32件,其中2015年受理此类案件6件,2016年受理此类案件9件,2017年受理此类案件11件,2018年1~5月已受理此类案件6件。

  经统计分析,此类案件存在以下新特点:本地人员作案逐年上升。2015年本地人员作案占比为50%,2016年上升至67%,2017年则上升至72%;强奸案件占比有所上升。2015年强奸案件占比为83%,2016年下降为33%,2017年则上升至91%。性侵精神失常少女案件多发。2016年仅受理一件性侵精神失常少女案件,2017年则受理此类案件三件;用监护关系性侵案件偶有发生。2017年受理两件性侵亲生女儿案,而此前则未发生此类案件;性侵男童倾向。2016年、2018年该院各受理一起性侵害男童案件,猥亵儿童向男童触及。

未成年人遭性侵

原因多方

  案件上升的原因:一是未成年人自我防范意识不强。从年龄层次来看,受害者多为中小学生,这一群体普遍存在年龄较小、身心发育尚未成熟、欠缺生活经验、对是非对错的研判能力较差、反抗能力相对较弱等问题,对身边的“坏叔叔”和坏行为,缺乏必要的警惕和自我防范意识,在遭受侵害时不敢反抗、不敢求助,这使得他们更容易成为性侵害的犯罪对象,如一未成年少女数次被亲生父亲性侵而未告知母亲或其他亲友。二是父母监护教育不力。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多发生于熟人之间,而未成年父母对于熟人往往疏于防范,同时对未成年人疏于监护、教育,给熟人以可乘之机,以致不能及时发现或长时间都不能发现子女受到性侵害。三是对精神失常少女监管缺失。精神失常少女无性防卫能力,而目前法律上对此类人员没有特别保护措施,无法纳入强制医疗范畴,在家庭对其疏于监管的情形下,其极易成为性侵对象。四是淫秽物品影响较深。随着手机上网的普及,一些色情类图片、视频传播便捷,一些被告人受淫秽物品影响,为寻求性刺激和性满足,对未成年少女进行性侵害。

保护未成年人

需多方协力

  对于未成年人的任何伤害都可能带来不可逆转的伤痕,让未成年人终身生活在阴影和恐惧之中。因此,在严惩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同时,事前防范的意义非同寻常,应最大限度地关口前移,健全防范措施,密织一张让未成年人远离潜在危险的防范网络。

  通州法院建议,一是要增强未成年人自我防范意识。幼儿园、中小学及相关部门要积极开展防范性侵宣传教育,正确引导未成年人特别是幼女对性的认识,引导未成年人从小形成性权利不可侵犯的观念,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二是要强化家庭监护责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要将防范未成年子女遭受性侵作为履行监护职责的范畴,强化日常监护意识,切实提高警惕,特别是要加强对熟人的防范,以及对未成年人网络交友的监管。三是加强对精神失常少女的管理。民政部门对家庭经济困难的精神失常少女,予以必要的救助,使其能够接受必要的治疗。基层村居组织要督促精神失常少女家长加强监管,避免因监管失控而被性侵害。四是要加大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宣传力度。在切实保护被害人隐私的情况下,要加大打击力度和宣传力度,形成未成年人性权利不可侵犯的舆论氛围。